通知
根据《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计划>的通知》(黔卫发【2007】63号)和《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将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培训工作列入2010年个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的通知》(黔卫发【2008】89号)要求,我院医疗卫生人员须参加由卫生厅利用现代远程教育互联网培训手段开展的全省医疗卫生人员“五五”普法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由省卫生厅统一颁发《贵州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合格证》,并作为2010年年终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为购买学习卡,请各医疗卫生科室务必于2009年9月15日前将统计名单(电子版)及每人30元报科研部。
特此通知
科研部
200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