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公共实验中心动物房
实验中心动物房建筑面积约1346平方米,分为清洁级区和SPF级区,SPF级屏障设施按照《GB2010-14925 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国家标准建成,配备智能化温湿度、新风控制系统及独立通风笼盒系统,最多可饲养SPF级大、小鼠5000余只;清洁级区设有豚鼠、家兔饲养室,均采用自动饮水及冲洗装置。除动物饲养区以外,还设置有动物实验区,配置有荧光生物发光小动物活体成像系统、视频立体解剖显微成像系统、纳升灌注系统、微电极水平拉制仪、小动物麻醉机、小动物呼吸机等仪器设备,为院内外提供实验动物代养、动物实验场所及技术服务。
动物房咨询电话:0851-28609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