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为加强医患沟通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全面贯彻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以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为宗旨,切实解决患者医疗需求,医务人员在临床医疗活动中,要充分尊重患者的权利,加强医患沟通工作。
二、医患沟通的形式分为:口头沟通(包括对门诊病人沟通、住院病人床旁沟通);书面沟通(包括对重点病人、疑难、危重病人、手术病人进行沟通,必须书写医患沟通记录);集体沟通(包括病房公休座谈会、健康教育培训等)。
三、医患沟通的内容有: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手术及有创检查和治疗、病情的转归及其预后、重要治疗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并发症等)及防范措施,医药费用等。
四、一般的沟通可以由管床医生完成。重点病人、疑难、危重病人和手术病人沟通由主治医师完成。对有医疗纠纷隐患或已经发生纠纷的,治疗组给要统一协调、由治疗组最高职称的医师沟通。集体沟通可由科主任和护士长完成。
五、医务人员进行医患沟通时,要注意沟通对象、技巧和方法,要应用沟通对象能理解的语言,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性很强的词语。对沟通对象做到尊重、诚信、同情、耐心。
六、特殊情况时可由医务处派人参加医患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