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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会议制度

来源: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1年1月13日  阅读次数:9940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会议制度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使我院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一、会议类别

    我院的会议主要有党委会、书记办公会、院长办公会、专题会议、干部会议、院早会和科周会等。

二、党委会议

党委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见开云体育app官网入口下载 党发[2005]35号和[2008]29号文件。

三、书记办公会

1、书记办公会是研究处理党委日常工作的会议,研究提交党委会讨论决策的议题和党务工作,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2、书记办公会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组成,党委书记主持,列席人员和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

3、党办负责会务工作。

    四、院长办公会

1、院长办公会是研究、处理医院日常行政工作,讨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有关问题,决定有关事项;酝酿需提交党委会讨论决策的议题;组织实施党委会有关决议的办公会议。

2、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会议,院长不能出席时,由院长委托的副院长主持。院长办公会一般每周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三举行,也可视情况召开。

院长办公会由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院办主任和办公室秘书列席会议,并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3、院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

院办征集相关会议议题并分类整理,及时交由院长审定,同时应征求党委书记的意见,统筹安排会议。分管领导不在时,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讨论其分管范围的工作。

每次会议均作记录,重大议定事项要编写会议纪要,经院长、行政副院长或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发,分送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责任部门。每次会议的纪要、记录及相关资料一并存档备查。

因故不能参会的院长办公会成员,由院长办公室向其通报会议情况。

4、院长办公会会议议题提出的基本流程是:各主办部门提出书面议题,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院办汇总(一般提前二个工作日),同时,主办部门应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时提供论证资料、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方案和可行性分析报告。重大议题相关材料,院办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送交院长办公会成员。除非特殊情况,会议不讨论临时议题。

    5、院长办公会的主要议事范围如下:

⑴传达、组织实施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和命令,组织实施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

⑵讨论提请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议题;

⑶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行政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⑷讨论职工队伍建设、聘任和工资调整方案,并提交党委会决定;

⑸年度医疗工作会议、教学工作会议、科研工作会议等全员性会议的工作方案,全院性庆典的工作方案;

⑹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选拨培养及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问题;

⑺公派人员的出国(出境)访问、进修与攻读学位等;

⑻经费预算、决算;经费和资产管理;

⑼职工工资、福利、考核、行政奖励与处分、聘任与解聘;

⑽行政规章制度,行政管理措施;

⑾学科建设的有关问题;

⑿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

⒀基建项目方案的实施计划及执行过程中涉及问题;

50万元以下额度资金的使用以及年度预算外10万元以下资金的使用;

⒂科研项目、科技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

⒃讨论决定医院人力资源调配,重大事项提交党委会决定;

⒄需要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五、专题会议

    1、专题会议是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能分工召集和主持的工作会议。党办、院办或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授权党办、院办主任主持专题会议。

2、专题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人员。原则上党办、院办秘书参加分管院长专题会议,对因故不能参加的会议,职能部门应向党办、院办提供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以便留档备查。

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但院领导班子成员就分工范围每年不得少于6次专题会议。

3、会议议题由分管领导确定,议事范围主要有:

⑴属于分管领导工作范围内需要统筹协调的业务事项;

⑵属于既定工作部署、需要组织实施的业务事项;

⑶全院性重要活动的协调实施事项;

⑷具体问题的协调实施事项;

⑸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

⑹上级部门和领导同志所作批示的贯彻落实意见;

⑺其他需要研究处理的具体业务事项。

4、专题会议由会议召集人介绍或指定相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由会议召集人综合与会人员的意见作决定。

5、专题会议要作会议记录,根据需要编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分管领导签发。

6、专题会议研究的事项,党办、院办或责任部门要及时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告分管领导。

7、专题会议所议定重大问题应报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审批。

六、干部会议

1、全院干部会议是传达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或专题会议的精神,贯彻实施其决议的会议,行政副院长或院办主任主持会议。

2、全院干部会议出席人员有党群部门、职能部门和医疗医技科室负责人。

3、全院干部会议的组织工作由院办负责。

4、全院干部会议不定期召开,原则上定在每周四。

七、院早会

1、院早会由党办主任、院办主任、医务处处长、护理部主任等组成。会议由行政副院长主持,院办负责组织。

2、主要任务有:

⑴听取行政总值班值班情况汇报;

⑵听取机关各部门急需处理的工作汇报;

⑶布置当天和经党委、行政决定的工作;

⑷紧急公务的处理。

3、院早会每天一次,一般时间在20分钟以内。

八、科周会

1、科周会是传达院内会议有关精神及决定事宜,部署本科工作的会议,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2、主要任务有:

⑴贯彻实施院内会议有关精神及决定事宜;

⑵总结本科工作,安排下周工作;

    3、科周会一般每周五召开,科室兼职秘书负责会议组织和记录。

九、会议决定的落实

1、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由办公室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由党办、院办以会议纪要或者通知等形式书面送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2、会议决定事项,需要发文的由提出议题的有关职能部门拟稿,经主管领导签发,办公室制发。

3、按规定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后,党群系统干部任免以党委名义发文,行政系统干部任免以医院行政名义发文。

4凡经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如有必要,经分管领导和党委书记或院长协商,提请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复议。在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未作出新的决定前,任何人不得违背会议决议事项。

5、经会议讨论确定由有关部门完成的工作或处理的问题,分别由党办、院办协助分管领导督办,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会议决定实施的重大事项,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汇报。

十、纪律与监督

1、所有参会人员务必遵守本会议制度的规定,党委、行政根据会议讨论明确的目标和责任,对发生执行不力或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应当作出责任界定和追究。

2、建立会议回避制度,会议议题如涉及党政领导本人或直系亲属,该成员应主动回避。涉及议题被通知列席的人员,在讨论到有关内容时进入会场,研究完毕,即告退席。

3、会议内容如需要保密的,有关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必须保密的有关事项和讨论细节。对会议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宜扩散的文件资料,离会前要收回。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党委、行政要视情节追究责任。

4、严格会议请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事不能参会者在获准后可以安排其他人员参会。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维护会场秩序。

5、会议要求贯彻落实的事项,参会人员没有传达、落实的,党委、行政应当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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