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接待工作制度
1、接待工作本着“统一接待,热情周到,反对浪费”一切为医疗、教学、科研服务的原则。
2、接待工作要做到文明节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3、实行对口陪餐制度,管理部门来院需要接待的行政科经请示领导后根据业务对口情况分别通知业务分管领导或科室人员陪餐。
4、接待工作统一由院办负责,重大接待活动由院办制定具体方案,报院领导批准后进行,一般接待由院办或对口科室提出意见,报院办主任同意后进行。
5、上级领导来院参加活动由院长和分管院长出面宴请,其他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参加,个别情况按院长的批示办理。
6、院办制定《接待标准细则》。
7、接待中一般不予安排早餐,有特殊情况的经分管院长同意后由办公室予以安排。
8、中午接待一律工作餐,不安排酒水,特殊情况需向院长请示。
9、接待费用实行逐级签字制,即由院办主任,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方可支付。
10、接待中需要住宿的办公室统一安排住宿费一般由来访单位或个人承担。
11、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按时公布接待活动情况,增加透明度,相关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按规定接待。
12、关于接待工作上级有关规定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13、本制度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