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贵州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的通知
贵州省医学会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将对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进行重新组建。黔医学会【2011】04号文件,对专家库成员聘请范围及相应条件进行了规定如下:
1、现任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65周岁以下。
2、2007年前(含2007年)晋升为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直接填写推荐表于2011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交于医务处法规科。
4、网上下载电子表格填写,发邮件至:zyfyfgk@126.com
5、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专家库的权益。
附:《贵州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医务处法规科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