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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全员培训的通知

来源: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作者:科研部  2011年5月18日  阅读次数:4337

关于落实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全员培训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卫生厅黔卫办发[2011]30号“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全员培训的通知”精神,我院培训安排如下:

内容1.《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10年版)》解读

2.《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解读

3. 现阶段传染病的 预防控制要点

时间20115 24---25 日下午 300

地点:附院多功能厅

培训对象及目标:按照卫生厅文件要求培训对象为全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培训考核合格者按照《贵州省卫星卫生科技教育网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交纳费用(40元)后,由“双卫网”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项目编号:2011-03-08-098(国)》。请各科室于527日前将办证人员电子版(excel)名单报科研部。

科研部

2011518

 

 


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医疗

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全员培训的通知

黔卫办发〔201130

各市(州、地)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召开全国卫生系统春季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卫发明电〔20116号)精神,指导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加强我省医疗卫生队伍防控甲型H1N1、手足口病等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中开展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全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各市(州、地)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地本单位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报名、签到、考勤管理及学分证书办理等),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培训内容

    (一)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10年版)》解读;

(二)《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解读;

(三)现阶段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要点。

三、培训对象及目标

    全省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各地各单位参加培训率达到100%

四、培训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培训时间

2010315530。(其中3153173194441859为卫星播出时间)

(二)培训方式

1、已开通双卫网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单位需组织卫技人员通过双卫网卫星站点进行培训,卫生厅将采用双卫网远程教育平台播出6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2、未开通双卫网的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由所在县卫生局安排专人负责培训事宜,并与贵州省双卫网办公室(0851-6822271)免费领取光盘,组织培训。

(三)培训要求

1、各市(州、地)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传染病防控全员培训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培训工作,并与贵州省双卫网办公室联系考核试卷,组织考核。

2、培训结束后,各市(州、地)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效果评价,于2011610前将培训总结(包括组织领导、培训人数、培训效果等)报贵州省双卫网办公室,由其汇总后统一报省卫生厅。

五、学分授予

此次培训经考核合格,按照《贵州省卫星卫生科技教育网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交纳费用后,由“双卫网”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项目编号:2011-03-08-098 ()》,费用由各市(州、地)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统一收取后报贵州省双卫网办公室办理学分证书。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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