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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绩效工资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2012年12月17日  阅读次数:7130

关于实行绩效工资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绩效工资工作,我院结合实际,经院务会讨论通过,对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分别实施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补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

二、实施时间:

201211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实施绩效工资后,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又称十三月工资)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不再另行发放;原省规定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三费电、菜篮子补贴、知识分子生活补贴、岗位补助、岗位补贴、老粮贴)以及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时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高于30%的部分不再发放。

如有疑问,请向组织人事处劳资科咨询。联系电话:8608711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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