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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择要

来源:贵州省纪委 2015年3月5日 阅读次数:3037

贵州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择要

贵州:让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22日在贵阳召开。

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强调,要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督促党委(党组)书记既要挂帅又要出征。要严肃问责,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加大曝光处理力度,完善并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死灰复燃。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设指标,上不封顶,让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要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执纪监督。认真落实“两个为主”,推进省直派驻机构统管,继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中央另搞一套;坚决铲除小山头小团伙小圈子,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坚决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要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坚决服从组织决定,自觉接受党的组织纪律约束,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

全会强调,2015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决不允许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以加强纪律教育为重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教育党员干部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完善党内监督、选人用人管人、行政审批、国有企业监管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要立行立改、攻坚克难,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责任追究,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一案双查”,认真落实“两个为主”。强化专项巡视,加快推进巡视监督全覆盖。推进省直派驻机构统管,加快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深化市、县派驻机构统管和民生特派工作,在民生领域开展“整治铸廉三年行动”。三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查处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礼券、购物卡等专项整治,严厉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加强对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以及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履职待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及时发现和查处隐形“四风”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扫除奢靡浪费、请托送礼、打牌赌博等不良风气。四要重拳出击、强化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推行派驻机构办案协作机制,加强对下级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突出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审批环节设租寻租,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干预行政执法、司法活动,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查办损害群众利益、侵吞民生资金的案件;重点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五要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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