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珠海校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及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271号)精神,为确保我校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教师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旨在为各地各校进行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学校要在2016年12月13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信息定期更新和系统应用工作,由全国、省级、市级、县级、学校层面分层管理。确保自2017年开始,每一位教师的身份都能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一键查询。
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三项:一是采集全国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总体要求
高度重视、认真实施。教师系统的部署和启用是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有利于了解教师的准确情况,开展精准教育管理工作,提升对教师的服务能力。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要求,今后教师职称评审时会使用该系统,涉及教师基本信息、教学、科研、课时、获奖及师德建设方面的信息。教师情况必须如实录入该系统,对于师德严重不良者,在晋级、提职等方面将会实行一票否决。
三、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我校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现成立遵义医学院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春鸣
副组长:张文辉李荣远杨智葛正龙
李晓飞马诗贵吴忠寿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处)
四、数据采集方式及责任任务分解
1.数据采集方式:分散采集、条线审核、集中提交。
2.责任任务分解:
教师工作部(处):负责数据采集任务分工、疑难数据的协调与确定,建立全校教职工用户、审核教师资格信息表、师德信息表、国内培训信息表及海外研修(访学)信息表等。
人事处:负责审核全校教职工数据中的教师基本信息表、工作经历信息表、岗位聘任信息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表、基本待遇信息表、年度考核信息表、入选人才项目信息表。
科研处:负责审核教师教学科研成果及科研获奖信息表。
教务处:负责审核教师教育教学及教学获奖信息表。
各二级院系及职能部门(办公室):负责本部门全体教职工数据录入、信息数据审核、确认签字等工作。
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全面技术工作支持。
五、工作安排
1.建立教师用户: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17日。由教师工作部(处)建立全校教职工信息账户。
2.教师信息录入及提交阶段:2016年11月18日-2016年11月27日。全校教职工在拿到自己的账号后,开始进入系统录入信息(国家2017年开始启用该系统,教师必须录入自己真实有效的信息。根据省教育厅通知,今后在各级各类评审过程中,如果出现系统信息与自己提交的支撑材料不符,进而影响评审结果的,由教师自己承担后果)。
3.教师信息审核上报阶段: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10日。各院系、各职能部门、珠海校区审核教职工提交的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相关部门信息,审核完毕后导出打印给各单位,各单位经教职工本人确认签字后交教师工作部(处)存档。
六、工作要求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将是每年度的常规工作,信息数据涉及到全校每个教师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发展。因此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在日常工作中的数据收集工作,并安排一名老师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加QQ群512328204),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名单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到教师工作处李苏、杨晓倩老师处。联系电话:28643527、28643526,各单位数据填报负责人和教职工本人要熟悉相关表格格式的要求,确保按时完成该项工作并确保数据采集质量。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说明请见附件二,请各单位要求老师自行下载学习。教师的个人账号由教师工作部(处)单独发给各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一:附件一:黔教师发(2016)271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004.pdf
联系电话:28643526、28643527
教师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