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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国庆中秋“双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9月15日  阅读次数:3737

关于2009年国庆中秋双节放假的通知

各工作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为101(星期四)至8日(星期四),共计8天。927(星期日)、1091010(星期六)照常上班。

2、节假日期间门诊不放假,均安排各专科专家出诊,住院部不停手术,急诊24小时接诊。

3、各科室在“十·一”前做好安全检查,尤其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及毒麻药品、放射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

4、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科室妥善安排好值班,每个科室须有一名科主任或副主任留守,每天要有副高以上人员查房,值后叫班。

5、各科在医务处领取排班表,用统一格式填写值班安排,并于921前将排班表分别交院办和医务处。

6、从109开始,上班时间调整为:

早上:8:00-12:00,下午:14:0018:00

 

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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