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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7月22日  阅读次数:3905

  

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经和省疾控中心放射防护研究所及省卫生监督局商定,特邀省疾控中心放射防护研究所所长李舟及省卫生监督局所长覃福川来我院,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请以下科室全体放射工作人员务必准时参加。

参加科室:放射科、核医学科、碎石中心、肿瘤医院、生殖中心、设备维修科、心内科、肝胆外科、神经外科、胸心外科、骨外科。

时间:2010727日下午14:3017:30

地点: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大楼四楼会议室

 

特此通知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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