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1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1年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二、放假期间,门诊照常开诊;急诊科24小时应诊;手术科室做好手术安排。
三、各部门做好值班安排、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完备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值班人员保持通讯通畅。
四、劳动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示:
(一)请密切关注疫情风险等级提醒,如非必要,尽量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二)请密切关注国(境)外疫情防控形势,非必要不出国(境),假期出游尽量选择周边及国内游,出行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
(三)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程人员需持健康绿码有序流动。
(四)不建议组织大规模的春游踏春、集体游园、聚会聚餐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
(五)不建议尚处于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以及发热或者呼吸道感染症状未明确原因的人员参与聚会聚餐、踏春游园等聚集性活动。
(六)养成卫生习惯,保持防控常态。假期出行仍需注意加强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人员较为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医院内均要自觉佩戴口罩,养成戴口罩、用公筷(公勺)、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卫生习惯。
院办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