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职称评审要求,现需要对我院职工在2010年以前(含2010年)取得高级(正、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进行审核。按照省人社厅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的,不得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请相关人员于2013年8月28日前将资格证书交医院组织人事处劳资科。逾期未提交者,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8608711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