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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登记学时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2014年9月16日  阅读次数:2996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登记学时的通知

我院参加2014年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考试的职工,请于2014年 9月25日前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和“2014年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交到组织人事处劳资科,收齐后统一报到省人社厅审核登记。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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