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医务人员医德考评、
管理工勤人员职业道德考评的通知
医院纪字[2016]01号
按照卫办发[2007]296号文件《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黔卫办发[2010]202号《贵州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及《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管理工勤人员职业道德考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卫计委“九不准”精神,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职工职业道德素质为原则,以切实践行“医疗质量好、服务质量好、医德行为好、让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服务理念为目标,考核记录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情况和管理工勤人员职业道德情况,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树行业新风。
二、考评范围
医院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工勤人员。
三、专业技术人员医德考评标准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对口支援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管理工勤人员职业道德考评标准
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
1、依法行政(10分)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2)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服务意识。
2、爱岗敬业、优质服务(35分)
(1)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任劳任怨,积极为临床一线排忧解难。
(2)工作态度端正,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3)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4)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5)工作效率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1)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对口支援等医疗服务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4.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业务能力(10分)
(1)具有岗位政策理论水平,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工作业务能力。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差错、事故的发生。
5.廉洁从政(15分)
(1)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医院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2)在工作及服务活动中,无收受、索要服务对象财物的现象。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五、加分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考评中给予加分:(20分)
1.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
2.服务态度好,受到患者及其家属、职工表扬的;
3.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红包、回扣等的;
4.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见义勇为的;
5.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
6.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在医疗活动、行政管理中有创新的;
六、扣分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考评中给予扣分:(20分)
1.不遵守劳动纪律的;
2.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
3.服务态度差,受到患者及其家属、职工投诉、举报的;
4.不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加重患者负担的;
5.违反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操作规范工作的。
七、考评的主要方法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管理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考评工作分为四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根据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写出年度自我总结。
(二)科室评价。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成员必须3人以上),由科室考评小组主要根据每个人日常医疗活动中的医德医风情况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语,评语应包含医德考评测评表中目标项目的基本内容。
(三)党支部评价。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领导小组评价意见,结合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评价。
(四)单位评价。由医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实施,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和党支部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八、考评结果
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总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总评分80—89分)、一般(总评分60—79分)、较差(总评分59分以下)。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占本科室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
九、奖惩
1、在职工年度考核时,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2、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的,由医院发给优秀证书,奖励100元,并与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挂钩。
3、医德考评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年终发放医德奖励;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根据医院年终发放的医德奖励扣除一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终不发放医德奖励,且两年内不得申报上一级职务或职称。
十、“一票否决”原则
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评结果认定为较差: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七)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九)违反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操作规范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在考核周期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十一、时间安排
2016年2月1日前各党总支、党支部将考评资料汇总后报送医院纪检监察室。
特此通知。
中共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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