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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纪委参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集体学习

作者:纪委  2016年8月5日  阅读次数:3071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精准实施问责促廉

——我院纪委参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集体学习

根据省纪委《关于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黔纪发〔20167号)的要求,83日下午,学校纪委组织召集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在大连路校区集体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校纪委书记郭卫平主持学习会议。学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赵洪,我院纪委书记刘琪,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张莉及全体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学习。

学校纪委书记郭卫平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务必自觉提高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再次唤醒责任意识,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精神。他指出全校纪检监察系统要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带头营造重责任、敢担当的良好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学习、先学一步,逐条逐字研读原文,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结合工作实际学深悟透,进而做到融会贯通、精准问责。郭书记还指出,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就是监督执纪问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刻在心里、扛在肩上。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要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务必做到“三个必须”:第一,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各项事业在正确的方向上协同推进;第二,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委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一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层层传递管党治党的责任压力,切实扎紧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铁篱笆”,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第三,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监督检查《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党规党纪行为要严格遵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查处,发挥“问责一例、警示一片”的震慑效应。

最后,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学习会议现场

 

 

学校纪委书记郭卫平主持学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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