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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2017年9月29日  阅读次数:5238

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08号)、《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12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遵义市社保局安排,从2017101日起,我市跨省异地联网就医即时结算系统正式接入国家平台,这意味着我市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国联网结算。

新规定对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报销流程、报销范围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请我院广大职工认真阅读并知晓异地医保报销的相关政策和流程。此外,还未办理第二代医保卡的职工,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和第一代医保卡速到遵义市社保局(广州路天安星园正对面)进行相片数据采集办理第二代医保卡。

 

组织人事处

2017929

附件:

1.关于印发《遵义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2. 遵义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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