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1+9文件之一
贵州省农村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实施办法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加强农村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对于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农村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的意见》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历史任务,以创建“五好”党组织为目标,以农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目标要求
(一)主要目标。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好”总体目标,大力开展“三创三强”活动,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全面实施“四有”工程,扎实推进“四在农家”创建活动,努力把农村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把农村党员培养成为执行政策的模范、“双带”致富的模范、服务群众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树立新风的模范,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坚持围绕农村中心工作任务,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增强工作活力;坚持务求实效,从农村实际出发,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扎实有效推进农村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乡(镇)党委建设
1、强化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的领导班子,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乡镇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党委成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要情况反映通报制度等,规范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提高乡(镇)党委决策水平。发挥乡(镇)党委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联系群众优势,做好组织农民、服务群众、协调利益等方面工作。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每3年要安排基层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县级以上党校轮训1次。
2、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约束制度,规范干部的工作和行为。建立乡(镇)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机制,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推行党员服务承诺制和工作首问责任制,提高服务水平。注意克服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现象。乡(镇)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村党组织和农民群众解决问题,每月到工作联系点检查督促、帮助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
3、实行驻村指导员制度。从乡(镇)选派党员干部担任驻村指导员,指导村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配合和协助村党组织抓好政策法规宣传、村级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注意向扶贫开发重点村、工作基础薄弱村选派驻村指导员。从涉农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三农”服务团,为基层和群众提供技术、资金、信息等服务。每个村每年至少有“三农”服务团到村开展1次活动。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也要从有关部门选派干部参与驻村指导和开展“三农”服务工作。
(二)加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4、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方式。坚持以地域、建制村设置党组织为主。同时,探索联建、依托、挂靠或在产业链上、行业协会和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等形式,使农村党的组织的设置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5、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推行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两推一选”办法,配齐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从乡(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或从邻村交流党员干部到村任(挂)职。坚持和完善村民委员会直接民主选举办法,选好村民委员会成员。探索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依法实行“一肩挑”、村“两委”成员实行“交叉任职”。采取从大学毕业生、从乡(镇)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提升在职村干部学历等办法,努力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
6、加强村干部教育管理。采取举办培训班、选送到党校、农函大、农业技术学校和大中专院校学习等方式,对村干部进行任职培训、任期培训、进修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学历教育等,提升村干部综合素质,增强工作能力。每年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1次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村干部到乡(镇)机关、经济发展的村跟班学习,培养锻炼,或组织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建立村干部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工作行为,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7、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从农村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乡镇企业骨干、农村乡土人才、致富能人中培养村级后备干部。注重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的培养。力争每个村都有3—5名年纪较轻、文化程度较高、致富能力较强的村“两委”后备干部,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后继有人。注意给村级后备干部交任务、压担子,组织他们参与村里工作,加强实践锻炼。
(三)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
8、搞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个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1—2次党小组会,每年至少组织党员上2次党课。采取听形势报告、交流致富经验、现场参观培训等形式,对农村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农村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6天。认真做好每年1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5年集中开展1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为主要阵地,每月组织党员学习不少于2次,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建设新农村相关知识、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和农业实用技术等。农村远教站(点)定时或随时开放,方便党员、群众收看节目、参加学习。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乡(镇)每年共同组织宣讲团(组),深入农村至少开展1次形势、政策等宣讲活动。
9、推行设岗定责和党员承诺制。根据按需设岗、因人定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引导党员在“双带”致富、服务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向党组织和群众公开承诺,力所能及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10、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以“保持先进性,建设新农村”为主题,开展“‘双带’党员示范户”、“党员责任区”、“党员群众结对帮扶”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为群众办1—2件好事实事。注意关心农村贫困党员,采取党员互助、党组织扶助等多种办法,帮助贫困党员走出贫困。
11、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坚持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动态管理、分类管理、教育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保证流动党员经常受教育,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流动党员的联系和管理;村党组织每半年至少与流动党员联系1次以上。注意关心和帮助流动党员家庭,努力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使流动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12、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农村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注重把农村致富能人培养成党员。注意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完善党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体系,深化“推优”工作。积极探索和拓宽教育培养渠道,做好在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每个村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常年保持在5名以上,力争每年发展党员1名以上。
(四)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
13、规范民主决策规则。积极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建立村级重要事项决策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决策,要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
14、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搞好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支持群众组织和自治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依照宪法和法律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15、完善民主监督机制。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提高村“两委”工作透明度;发挥党员和村民代表,住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建立民主评议村干部、村民质询会议等制度,把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置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五)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6、开展“四在农家”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引导党员、群众大力开展富在农家增收入、学在农家长智慧、乐在农家爽精神、美在农家展新貌的“四在农家”创建活动,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四在农家”示范点。
17、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通过党组织推动、党员示范带动,推广“支部+协会+远教”、“公司+基地+农户”等运作模式,注重发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纪人队伍的作用,走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的路子,发展“一乡一特”、“一村一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抓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有序输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发展农村劳务经济。
18、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党组织要理清发展思路,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盘活存量资产,加大引资力度,采取村级组织领办、联办、协办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发展村级集体项目或创办集体经济实体,壮大村级集体积累,逐步消除“空壳”村。
19、提高乡风文明程度。建立健全农村文化组织,改善农村文化设施,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开展文明家庭、文明院落、文明村寨、文明集镇等创建活动和“整脏治乱”行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宣传现代生育文化,普及优生优育知识,提高人口素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好矛盾纠纷调解,营造农村安全和谐、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六)大力开展“三创三强”活动
20、扎实抓好上下联创、示范带创、城乡共创。(1)坚持上下联创。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共同任务,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农村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开展工作不少于2次。县(市、区、特区)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农村党的建设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2)坚持示范带创。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乡(镇)党委从本地实际出发,创建一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培育和树立“农村基层党建示范带”、“支部+协会+远教”示范基地、“四在农家”示范村、“五好”党支部和党员‘双带’示范户”、“‘五模范’党员”等典型,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农村各项工作。(3)坚持城乡共创。组织和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关注农村,广泛开展党组织、党员与农村结对帮扶,帮助农村培训人员,提供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开展扶贫帮困,形成城市支援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
21、全面推进强基础、强素质、强机制。(1)大力强化农村党组织的基础建设。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合理设置农村党组织;拓宽视野,改进方法,配齐配强村党组织班子,重点选配好村党组织书记;完善村党组织工作制度,推进农村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认真实施“四有”工程,做到组织活动有阵地、工作运转有经费、干部工作有报酬、提升素质有远教。(2)大力强化农村党组织的能力和党员的素质建设。切实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村党组织领导和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水平;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科学发展、致富群众,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艰苦奋斗、务实创新的本领;提高农村党员执行政策、服务群众、“双带”致富的能力。(3)大力强化农村党组织的机制建设。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建立健全村党组织职责明确、管理民主、运转协调、保障有力,以及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等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党组织各项工作持久深入开展。